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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昌旭资讯】2021年黑龙江省CMMI认证补贴政策
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发展数字经济战略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《关于“数字龙江”建设的指导意见》《“数字龙江”发展规划(2019-2025年)》《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》,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“加快发展数字经济”部署,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,培育我省经济发展新动能,力争到2025年我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%,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的大型制造企业比例达到60%左右、规模以上企业比例达到40%左右,数字经济发展达到全国平均水平,制定如下政策措施。
一、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
大力推进5G、工业互联网建设及应用,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,拓展智慧农业、智能制造、智能交通、智慧物流、数字社会、数字政府等试点示范,以数字技术促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和创新发展。
(一)制造业数字化转型
1.培育工业互联网应用新模式。鼓励企业利用5G实施内网改造,支持装备、石化、食品、原材料、医药、电子信息、民爆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智能化制造、网络化协同、个性化定制、服务化延伸、数字化管理、安全化生产等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。经认定省级财政给予分档奖励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(责任单位:省工信厅、财政厅)
2.支持企业争创产业数字化国家级试点示范。对获得工信部工业互联网领域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牵头单位,按照中央支持额度的20%省级财政给予补助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;对获得工信部工业互联网、大数据、5G、信息消费等试点示范牵头单位,奖励50万元。(责任单位:省工信厅、财政厅)
(二)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
3.实施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工程。培育服务中小企业云平台,积极引导我省平台企业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规模和质量,对于经认定具有标杆示范作用的平台企业,按照服务企业数量,省级财政给予分档奖励,最高不超过500万元(责任单位:省工信厅、财政厅)
4.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。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推进产品设计、制造设备、生产管理数字化,增强生产管控协同、市场响应、产业协作等能力,提升产品服务、生产制造、企业管理智能化水平。每年认定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50户,省级财政对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,对其中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。(责任单位:省工信厅、财政厅)
(三)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数字化发展
5.推动智慧农业建设。提升省级农业大数据平台功能,完善农业大数据共享开放体系。开展数字农业示范试点,推广物联网、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测土配方施肥、苗情监测、病虫害防治、质量追溯、农机作业、土地托管等领域应用,推动数字农业高质量发展。支持我省国家级和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建设,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给予配套支持。(责任单位:省农业农村厅、省供销合作社、省委网信办、省财政厅)
6.推动智能交通和智慧物流建设。开展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准全天候系统、车路协同系统、智慧养护系统、智能建管平台和智能公交建设试点,对纳入国家和省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试点项目,按照国家指导意见给予资金支持。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在仓储、分拣、包装、配送等环节采用现代化物流装备设施,提高作业标准化、自动化、智能化水平。(责任单位:省交通厅、商务厅、财政厅)
7.推动智慧矿山建设。建立健全采矿生产运行监测、管理和调度信息服务网络,采用自动化、数字化、智能化装备,着力推动“机器换人”,提升本质安全。对经过验收、达到智慧矿山标准的煤矿、非煤矿山示范项目,省级财政按照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补助。(责任单位:省煤管局、发改委、工信厅、应急厅、财政厅)
8.加快数字政府和数字社会建设。全面推进“一网通办”,提升政府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效能。支持加快建设省级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,制定统一数据标准和业务规范,鼓励市(地)按标准规范建设、改造升级市域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,实现社会治理数据跨部门、跨区域、跨层级互联互通、信息共享,在精准预测、智慧决策等深度应用中发挥更大作用。加快完善文化和旅游信息化、数字化、智慧化,推动龙江文化旅游产业资源创新发展。〔责任单位:省营商局、省委政法委、省发改委、公安厅、文旅厅、财政厅、工信厅、各市(地)人民政府(行署)〕
文章来源:《黑龙江交通科技》 网址: http://www.hljjtkj.cn/zonghexinwen/2022/0315/992.html